明灯照空局_分卷阅读_12
“……”凌思凡跟着爬上了山坡,才发现庄子非所言非虚。湖面如同镜子一般,将山峰、松柏全部倒映在湖中,以湖面为界限,一上一下存在着两个互为表里的世界。
“思凡,”庄子非说,“接着上午的话题说……你觉得你没有什么好喜欢的,可我换一个角度看,却是觉得一切都特别地美好。”
凌思凡叹了一口气:“这些情话换个人说,何愁他不答应你呢。”庄子非的相貌是少见地英俊,工资加上出书版税赚的不少,人也温柔,正常应该会有个幸福的家庭。
庄子非用脚尖轻轻地蹭着地:“全都是真话啊,有感而发……换一个人,就没话可讲了。”
“……”也不知为什么,在树木环绕、水汽清新的这个公园内的小山包上,凌思凡鼻尖突然嗅到了一股清甜。
“其实,”庄子非又说道,“世界上有好多地方要更漂亮,人也很少,但是你工作忙,三天时间只够去常规景点的。”
“子非,真的,对我来说没差。”凌思凡想:反正,来这,只是还你人情。
“哦……”
“……”总是拒绝对方,凌思凡都有一点不好意思了,不过又能怎么样呢,总不能因为庄子非喜欢自己就和他绝交吧。
凌思凡很明白,他不会给任何人伤害他的权力。在医院时,他就看够了那些在当事人意想之外的寂寥。当然,在逆境中依然伉俪情深的也不是没有,只是时间是那么无情的东西,以后会怎么样谁能算得清楚。他一点也不想去赌,那骰子沉甸甸冰凉凉,似乎碰触一下手指都会冻伤。
他时常觉得,人类最大的悲哀就是感情太过充沛。个体都是独自来到世界、最后独自离开世界,社会化只是为了生存的需要,“自我中心”以及“保护后代”才是符合进化论的最合理的选择。只有人类,自诩聪明,却连这点都看不透,最后上演一出一出的荒诞剧。
……
晚上,他们在公园内酒店住了一晚,庄子非带他去吃了鲑鱼料理。因为附近的菲沙河在鲑鱼洄游的线路上,因此班芙的鲑鱼很出名,肉质新鲜可口,没有受过污染。
在回去酒店的路上,他们看见了垂直的岩层,还看见了黑熊、棕熊和鹿等等动物。公园里面的熊很多,脖子上都带着追踪仪器,在镜头前各干各的、旁若无人。庄子非一看见动物,立刻打开了镜头盖,试光、拍照,一边试光,还一边说:“思凡,你知道么,其实比起数码相机,我更喜欢胶片相机,因为使用胶片相机拍摄时你无法知道最终的照片会如何,洗相时的补光等等只能解决一点问题……你不可以立即查看照片效果,只能凭借你的经验拍摄照片,而现在呢,摄影师却经常可以一次次地调整设置。”末了,庄子非想了想,又补了一句话:“人生当中绝大部分的事,都是没办法从头再来的,所以我爱胶片,它更接近真实,大千世界中的机会不少,但没抓住就是没抓住。因此,每次都要百分之百地去努力,争取不给自己留下任何遗憾。”
——夜里凌思凡睡得竟然挺踏实,只是梦里,又有只戴着王冠的大兔子在盯着他看,将他都给拉进了幻影中的国度,一堆兔子围绕着他,房间内有着昏黄的光晕。
……
周日,行程主要就是冰原大道。
“思凡,你知道吗,”庄子非说,“我之所以选择班芙公园,不仅因为好看,还因为它没有行程要赶。”
“嗯?”
“在湖面划划船,在车里看看景,就是全部的了,你不会特别累。”
“……谢谢。”凌思凡有一点感觉,庄子非是真的对他很好,而且很会替他着想,那些幽微的关心如同气体一般尝试着钻过他的铜墙铁壁。只是,他不确定对方这种体贴能够持续多久,而最能令人伤怀的,莫过旁人已经有了新的方向,而自己却一如往昔。
从小到大,围绕在他身边的人,除了双亲,还没有一个不变的。可能,他就是一个留不住人的家伙。
冰原大道,被称为是世界上最美的公路。沿途密布着大量的冰川、瀑布、草甸、湖水还有野生动物,车在公路上面径直行驶,就仿佛是在油画中一样。
每次,到了庄子非认为好看的地方,他就会泊下车,将凌思凡带出去到处转悠转悠。
凌思凡再次发现了,庄子非的心思很细。
庄子非与常见“导游”完全不同。他不会赶着去看所谓的“景点”,而是更喜欢自己去发现惊喜,他常常会对身边的人说:“我记得那边有一种非常漂亮的小野花”,或者“我记得那边可以听见非常好听的流水声”,让人觉得,在庄子非的世界里,一切烦恼都是过眼云烟。
在野花的旁边,庄子非会很小心地趴在旁边,手里持着他最喜欢的照相机,认真留下影像。而到了水流边,庄子非又蹑手蹑脚坐在地上,连呼吸都被他刻意地放慢了,光专注着倾听。
在一个小湖内,庄子非还捡起石子打了水漂。凌思凡数了数——石头一共跳了九下,不禁很惊讶地看着庄子非。庄子非挠挠头,说:“我练过蛮久的……”
“……”
“我喜欢大自然……平静的湖面泛起涟漪时,非常非常漂亮。”不管什么,产生变化的那一瞬间总是惊人。
“你还真是很有个性。”凌思凡说。
“你也很有个性的呀。”庄子非回。
“不,”凌思凡说,“我倒觉得我没性格。”是啊,他有什么性格可言?像头骡子一般,不断赚钱罢了。他早已被磨平了棱角,情况需要什么性格,他就可以变成什么性格——在媒体前风华正茂意气风发,在合作伙伴前阳光健谈风趣幽默,很小心地隐藏着内心无边无际的阴暗。
最后,他们到了冰原大道下半部分。有人用专用的车将他们送到了阿萨巴斯卡冰川的表面上,那车全速前行时每小时也只能走15英里。司机说要全程飙车,让所有人抓好扶手,结果,就是每小时15英里。
刚下了车,众人便听到了一声巨响,原来是有冰川崩裂。
“思凡,”庄子非说,“你脚下的这片冰川,至少存在了八千年。”
“八千年么……”
“嗯。”庄子非突然又用甜腻腻的声音道,“存在了八千年。然而,自一百多年前开始,它就明显地在消融。思凡,就算是八千多年的冰山,也是有可能被融化的呢,让它一直暖暖的就好了,它就再也不会感觉得到寒冷。”
“……”
“那边有卖冰川融化后的水的。”庄子非说,“你尝尝看。冰川融化之后的水据说特别特别好喝,很纯很净。”几千年前的水,的确别有味道。
凌思凡问:“多少钱?”
庄子非有些无力地回答;“你别管了……”
不是凌思凡花的钱,他自己也没资格管。不过,看着庄子非用依云水两倍的价格买冰川水,凌思凡还是觉得心疼了一下。
可是那水的确很纯很净,流下喉管,就像是弦乐的清音。
他们在冰川上走了半个小时,庄子非始终都很小心地跟着。
凌思凡:“……?”
庄子非有一点不好意思:“我怕你摔倒了。”
“……我为什么会摔倒?”
“好多冰都融化了呀,这里到处都是陷阱,有好多个冰窟窿的,很深,里面还都是水。”
“我小心点就可以了。”
“哦……”虽然说“哦”,庄子非却一步都没离开,凌思凡在心里叹了口气。见庄子非这样,他竟有点过意不去。庄子非和他不一样,理应得到幸福,何必吊死在他这颗枯树上呢。
每走几步,庄子非就会问:“思凡,冷么?”
凌思凡总是给出否定的答案,虽然,他真的觉得挺冷的。本来他想自由活动时间只有二十分钟,他的衣服足够应付,谁知上了冰原方知根本不是那么回事,心里不禁感谢起庄子非强加给他的厚衣服了。不过,露在外面的脸和手依然非常凉,到了最后,凌思凡连一句话都不想说了,只是摇头,因为一张口连门牙都冻得疼。
突然,庄子非像下了什么决心似的,伸爪拉了一下凌思凡的手。
“喂!”凌思凡的手指已经全冻僵了,一时之间竟然没能抽得回来。
“好冰……”庄子非说着,死死地握住了凌思凡的手指。
很温暖的感觉袭来,仿佛从手指一直热乎到了心尖。凌思凡看了看庄子非,对方眼瞳黑得深沉,在四面雪白的环境中,一下子就闯进了凌思凡的眼,并且第一次在他的眼底留下了深刻的印记。想了一想,凌思凡问:“你的手怎么这么暖?”
“嘿嘿,”庄子非“嘿嘿”了两声,“我的手心,还有身体,一年到头都是热的,大家都叫我小火炉。”
凌思凡不可察觉地皱了皱眉:“大家?还有谁?你经常握别人的手?”
“没有没有,”庄子非连忙解释道,“近五年都没有过了。思凡,你现在觉得好点么?”
“……嗯。”凌思凡再次抽了一下手,不出意料地还是没成功。
“我摸着倒还是很冰——咦,车门好像开了,我们可以回车里了。”
“……好。”于是,凌思凡被庄子非拉着手,一步一步走回车里。等到发麻的手指逐渐恢复了知觉,他才发觉,那冰冷中的温热竟挥之不去,紧紧地附着在他的皮肤上。
庄子非低头从包里扯出一条护膝的小毯子,盖在两人腿上。凌思凡看见了,心烦意乱地没说话。
虽然速度不快,但车子走在冰川上却很颠簸。在颠簸中,凌思凡的腿常常会撞到庄子非的膝盖,在毯子的掩盖之下每每碰触旋即分开,有种不为人所知的偷情似的感觉。
凌思凡甩甩头,不明白自己怎么会想出那么个比喻。
然而,在实际上,凌思凡就是觉得空气里有暧昧的感觉,可他却迟钝地没有觉得讨厌。
那种阴冷过后传过来的温暖,让他莫名地就有了一些留恋。
凌思凡有一点茫然。宛如原本透亮的房间里突然被扬起了一阵碎的木屑,在那漫天的颗粒中,他再也看不清自己所处的情况了,只觉得那股清香十分地呛人。
第20章 班芙公园(七)
从班芙公园离开后,凌思凡去了趟位于加州的分公司。他的贫血好了很多,医生又重新把用药改成了口服的。
庄子非没什么正事,也陪着凌思凡去了。每天他都会一起去公司,然后在公司一楼的休息区等着凌思凡,用电脑上网或者看看书,吃公司供应的零食,桌上总有一堆袋子。
凌思凡在公司待了四个整天,直到周六晚上,两人才驱车赶往洛杉矶机场。
往后备箱里放行李时庄子非又碰到了凌思凡,然而对于庄子非的碰触,凌思凡难得地没有生气,他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。
路上,庄子非一般开着车,一边和凌思凡说话:“你先睡一会儿?要开一个小时,才能到洛杉矶,机场里不能躺。”
“算了,我睡不着。”
“思凡,”庄子非说,“其实班芙冬天也好玩的,有狗狗拉雪橇,还有冰上垂钓,我们以后可以换个季节来玩。”
狗狗……凌思凡被雷了一下,不过还是认真地道:“不来了,没时间,这一次的休假,够我用十年了。”
“可是,你只休了一天而已……剩下两整天是周末……”
“那也够多的了。”
“也、也许,”庄子非道,“以后有某一天,你会想要和我一起回顾这一趟旅程呢?”
“我不觉得。”为什么要回顾?休息过就好了。
“好吧。”庄子非又露出了委屈的表情,凌思凡仿佛可以看见兔子耳朵耷拉了下来,连尾巴那个毛团都没精神了,他轻轻问:“和我一起旅行,极端无聊是吗?”
“……那倒也不至于,放松下挺好的。”凌思凡说。
“你……”庄子非很少见地显出了沮丧,“思凡,怎么样才能让你觉得不无聊?”
“……”凌思凡也不知道该回答什么,犹豫半晌,最后说了一句明知对方不会想要听的“抱歉”。同时,他的心中不断闪现昨天车里的事,那种隐秘气氛仿佛依然挥之不去,温度渐渐升高,心里有些酥痒。
“哎,算了。”最后,庄子非说,“我已经想破脑袋了,还是没办法不平淡。我也不知道怎么样才能让你留下记忆。”
……
——事实证明,庄子非简直是个乌鸦嘴,而且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。
本以为会是非常平凡的返程路线,竟发生了凌思凡想都没想过的事。他每一次倒霉,都是毫无预兆。人生果然是世间最不可以预测的,宛如大海的海面一般变化多端。想来,每个倒霉的人,在事情发生前,都不相信被选中的会是自己。
凌思凡已经十来年没走过背运了,这回偶尔走上一次,竟然又是一个大的,他都不明白自己怎么就能那么衰,仿佛倘若世界上有万分之一的人爱倒大霉,他一定在其中。
在就快要进入洛杉矶郡的一条大路旁,庄子非将车停下了,并且进入路旁的便利店里面买水。当他带着东西,再回来车里坐好时,他看见有一个人向路边快步走来。
庄子非并没有在意,他系好安全带,又发动了车子,准备继续前往机场。
所以,当那人突然拐到他那边,并将枪口伸进车窗时,庄子非简直吓得傻掉了。
从小生长在红旗下,脑子里是动物王国,庄子非第一次明白禁枪和不禁枪的区别。
庄子非的大脑瞬间停止运作,反反复复绕着的全都是:什么情况?真的假的?!
“把车后门打开。”对方用英语命令道。
那人生得怪异。他的眼睛大得有如铜铃,嘴却异常突出,两家略微瘦削,像一只怪异的鸟类,让人一看就记忆深刻。